课堂是学生学习的主要场所,课堂学习是学生获取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的主渠道。抓好课堂考勤是创造良好学习氛围,形成良好学习风气的必要条件。为促进我院学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在学校规定的基础上,我系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管理办法
1.各班应切实端正对课堂考勤的认识,统一思想,将课堂考勤视为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严肃认真地做好这一项工作。
2.各班应选拔原则性强、责任心强的学生骨干担任班级考勤员。
3.任课教师应严格督促授课班级教学日志的填写,要求值日班干反馈缺课学生名单,并严格依据学校的规定对缺课学生的平时成绩及参加期末考试的资格做出判定,缺课三分之一者不能参加该门课期末考试或考查。
4.学生自开学之日起开始实行考勤。凡教学计划所开课程都要实行考勤,因故不能上课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或超过假期者,均以旷课论处(具体请假手续请参照池州学院学生考勤暂行规定)。
5.凡未来上课且未能出示请假条的同学,按旷课论处。迟到、早退(十五分钟以内)三次计一课时。晨读缺勤两次者按旷课一次论处。
6.学生请假必须之前写好请假条,并经辅导员老师签字方能生效。
7.各班必须将每周考勤情况在班上进行公示,每月由辅导员汇总报送到系部,班级同学有权对考勤员工作进行监督,如有考勤失误,可直接向班级辅导员或系部反映。
二、奖惩条例
1.学生一学期内累计旷课6节以下者,每旷课一学时扣其德育分3分;累计旷课6-14学时,每节加倍扣其德育分并取消本学期的各项推优评优评先和资助资格,累计旷课15学时以上按池州学院学生手册中《池州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相应处分。
2.每月进行班级出勤情况评比,各年级分别评出“月课堂出勤优秀班级"(本月课堂出勤率为年级第一且出勤率高于90%)、“月课堂出勤较差班级,(本月课堂出勤率为年级最末且出勤率低于90%),并将评比结果在系宣传栏或系网站公布,并以此作为“学风建设优秀班级”和 “先进班集体”评比依据。
3.系学生分会和系部每周对课堂考勤组织不定期抽查,抽查结果与学生考勤表不符的将视为考勤表弄虚作假,弄虚作假的班级将取消班级的评优资格。
三、本补充规定解释权在池州学院数学计算机科学系。
数学计算机科学系
201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