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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出台高校毕业生 就业创业政策新举措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12-26 】

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梳理细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常熟日前出台了《关于做好常熟市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通过大力发展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强的相关产业,加大力度鼓励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创新完善了一系列新举措。

据介绍,这些举措包括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实行灵活就业补贴、强化初次创业扶持和落实创业税费减免。按《通知》规定,对常熟本市企业每年招用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10人及以上且劳动合同履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均满1年及以上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就业奖励补贴。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后一年内的离校未就业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且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按每吸纳一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奖励补贴;对毕业后一年内离校未就业的常熟户籍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办理失业登记并以灵活就业方式缴纳社保的,参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常熟户籍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经工商登记、自行解决经营场地、正常营业满6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高校毕业生每年不超过5000元标准的租金补贴。同时根据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6000元。此外,《通知》还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在常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按规定落实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在常熟创办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文章来源: 姑苏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