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及教育厅、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注重培养学生创新意识、研究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学生以反映真才实学和创新能力的与专业相关的创新性实践成果替代毕业论文(设计),
根据《池州学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规定》(校教字〔2019〕45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基本要求
1、学生用于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的实践成果选题必须在其专业范围以内,并符合其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以专业知识的应用为主,要有一定的综合性,能达到一定的深度和广度。
2、凡以与专业相关的获奖竞赛作品、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等形式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的,同样要完成选题、开题、评阅、成绩评定等工作环节。
3、采用实践成果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必须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应当在正常毕业论文(设计)组织选题前,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指导教师审核推荐,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二、替代方式
1、以学科竞赛获奖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
学科竞赛项目及级别认定以《池州学院学科和技能竞赛管理实施办法(修订)》中规定的为准。
参加竞赛取得的成果必须为学生在升入大四前参加省教育厅指定的B类赛事二等奖及以上的成绩(不包括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ACM竞赛)且该学科竞赛应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其中集体项目只能有一位学生进行论文替代。
以获奖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不能简单以“某某竞赛几等奖”的形式作为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应结合专业知识和项目情况拟定课题题目。
学生需提交获奖证书扫描件和一份竞赛总结,竞赛总结要根据参赛过程、实践创新、能力提高和竞赛体会等方面撰写,字数不少于2000字。
2、以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替代毕业论文(设计)
学生在校期间,凡在公开出版的三类及以上学术期刊以学生第一署名(或导师为第一署名学生为第二署名)发表的学术论文,且该论文须在升入大四前刊出或有正式录用通知,经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可替代毕业论文。同时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与所学专业高度相关;
(2)正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
(3)注明作者单位为池州学院;
(4)学生需提交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页和版权页的电子扫描件。
在各类期刊的增刊或盈利性期刊(由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上发表的文章不予认定成绩。
3、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替代毕业论文(设计)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须与专业密切相关,经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可替代毕业论文(设计),项目第一指导教师作为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认定条件为:
(1)学生为国家级或省级项目主持人;
(2)项目成果与本专业高度相关;
(3)项目在学生毕业之前必须结项(须提供结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3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否则不予认定。
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书、项目立项文件、任务书、中期检查报告、结项报告、经结题验收通过后的项目成果及其总结、项目结项证书复印件等。
4、学生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专利主管部门授权批准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且与专业学习相关,并提供不少于2000字的文字说明材料。
5、经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可以代替毕业论文(设计)的其他学生实践成果。
以上各项,作者(或作品主要完成人)须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综合成绩依据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及答辩小组评定的成绩按权重计算得到。
三、认定程序
学生在第七学期第四周前将参加学科技能竞赛成果、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主持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成果证明材料,与毕业论文替代申请表一起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学院将在第七周前对材料进行审核认定。
四、材料清单
1、参加竞赛取得的成果
(1)论文替代申请表
(2)获奖作品等相关参赛材料
(3)获奖证书
2、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1)论文替代申请表
(2)论文期刊原件/复印件(SCI、EI收录论文须有中国科大图书馆等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预发表论文须有正式录用通知、论文打印稿和中国知网查重报告)
3、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1)论文替代申请表
(2)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请书、项目任务书、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项目结题报告等相关文档。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0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