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提高学位授予质量,我院于12月25日下午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专题学习。学院副院长张永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
会上,大家一起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中的学位工作体制、学位授予资格、学位授予条件、学位授予程序和学位质量保障等内容。
会议要求每位老师认真学习学位法,通过“学位法百问百答”巩固法律知识,准确把握法律规定。希望全院教师、辅导员、教研室主任以及全体学生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将学位法学习融入到教育教学日常工作中去,帮助学生明确自身权利义务,树立依法获取学位的观念。(撰稿:潘珺/编辑:潘珺/审核:张永)